在这样的规矩下,买基金无异于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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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缘分88 发表于 2008年6月14日 13: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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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倒亏了10万元,我还要给基金公司交手续费,这样的规矩有什么合理性?纳税也不过有收入才纳,你没给我挣到一分钱,反而亏损,我凭什么给您酬金?这样的刁规矩只有在中国才有。还谈什么改革?即便是保守派也不可能制么基金也不值得一买定出这样没有道理的规矩呀?这个规矩不改,基金行业就不会有公平和公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