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框::::关于基金收费制度改革的提议案::::
1. 开放式基金 一律取消前端收费,才能按盈亏情况计收申赎费。
2. 申赎费,两费合并为一费通称基金管理费。按盈利部分提取,费率为10%。假设:一个基金规模100亿,年盈利20%,基金公司可提2个亿收入。对基民来说,达到20%的净收益,直接付出的费用相当于原来1.5%+0.5%=2.0%一样。鼓励基金公司做好业绩达到双盈。
3. 赎回可能分为多次,计收基金管理费按每次计算。但要按当初申、认购时的净值为基楚。一个基金分次买入的净值也不同,赎回时亦按先后次序计费。
4. 转换费亦需改革。同一公司内无论债券、货币(除封闭式)、股票型基金相互转换不收费。
5. 各种间接费用问题。(1)基金管理费,现行年费率在1.5%左右,每日提取。应该取消。否则重复提取。(2)基金托管费现行年费率在0.25%左右,每日提取。应该取消。你开公司经营,托管是你的事,与基民无关。(3)交易费、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持有人大会费用等等,现行支出都在基金资产中扣除。应该取消。这种费用既不公开,又不透明,也无标准,随意性大。(4)证券交易发生的各种税率,如:交易税、印花税、佣金等等,都在基金资产中扣除。这些都是基民的钱。此税还可保持现行办法。
中华基民委员会
2008.5.6















提议案非常有道理,基金公司收益应与利润挂钩,统提管理费,有利于激发基金管理人的能力,有利于公、私募基金的公平竞争。
提议案非常有道理,基金公司收益应与利润挂钩,统提管理费,有利于激发基金管理人的能力,有利于公、私募基金的公平竞争。




原帖由60.165.115.*于5/7/2008 11:21:38 AM发表
提议案非常有道理,支持!


